2008年8月21日 星期四

二十三年的我

Jess

二十三歲, 大學就讀Fashion .畢業前曾於國際時裝品牌就任見習生, 畢業後決定在這社會中力爭上游朝九晚二。三個月後就升職, 同一天有人說想養我一世, 亦希望我全力支持他事業的發展,我諗都唔諗立即辭職。 來讓我跟你走-就係我的戀愛態度, 為了身邊的一個, 賭我下半生又如何。

別人跟我說職業女性才是強 , 其實人各有志人各有命.。 我亦有自己追求的生活。 說到底, 生活還是隨心一點, 又可必太認真呢。